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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问题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1-03-09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反应的问题如下:1982年土地改革,将农村耕地根据每家实有人口发放给个人承包,以上称为一轮承包。1984年政府鼓励大家对农村的荒山荒坡河滩(被称之为“小流域”)开发利用,在政策的鼓励下,我也承包了20亩荒河滩,经过勤劳的付出,我将有的地方治理成上等良田,有的地方栽上了杨柳树,经过治理后当地政府给我颁发了《小流域承包治理使用证》,有效期为50年。 1991年对土地再一次重新登记,被称之为二轮承包。当时登记人根据承包户主口头叙述进行登记。因农村人对当时办证政策概念不明,认为《小流域承包治理使用证》上写着50年的期限,怕造成重复,固在这种背景下就没有进行二轮土地登记。 2018年国家对土地进行确权,本村村主任说是以二轮承包登记为准,就这样拒绝为我的小流域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周边其他人同类的小流域土地,因为二轮承包进行了登记,全部给予了土地确权。同时我也了解到附近相邻村二轮承包没有登记的土地也全部进行了土地确权登记。 就因为我的土地没有被确权登记多少年来国家惠农政策的好处我始终得不到享受,同时《小流域承包使用证》上50年的期限也即将到期,让我深感忧虑。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村委会和乡政府多次反应至今无果,无奈之下只的将情况向上级领导反应,是否可以为我的土地进行确权登记,能否享受国家惠农政策的种地补贴,期盼悯农有复。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1-03-11
回复内容 收到石咀村小流域治理确权问题后,县经营服务站组织相关人员、镇、村及当事人对此事进行核实。该户贾富堂小流域证编号602号,持证人石咀子贾富堂。地名第二块河滩,面积20亩,治理期限1984-1986年,使用期限50年。座落东至铁路,西至大河畔,南至玉忠地畔,北至西牛地,由宁武县人民政府1984年8月1日发放。
经参会人员查找政策,已颁发小“小流域证”的四荒地在承包期内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及治理收入权归承包户。根据2015年开始的土地确权工作方案,经参会人员共同商议,小流域治理证内的治理地不在确权范围内,而且贾富堂对土地确权的所有信息全部认可并签字。
在小流域治理承包到期后,根据现行政策结合县水利部门管理办法及当地实际情况再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