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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粮食直补款五年没给能解决问题。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4-01-14
信件内容 求 助 信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叫李义,户主:李德奎,系原平市崞阳镇南村村村民,因本人家中土地被崞阳镇镇政府的个别官员利用手中职权,无故未按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无故长期扣押家中承包土地多年度国家粮食直补款,无故阻挠在2019年的国家粮食直补款登记表上签字。经家人多方、多次协商无果,反而无故刁难、要挟,企图违法要求家中退还部分承包土地,侵害个人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事实。上述,家中承包土地根据第三方测绘公司飞机实际测量为74.25(柒拾肆点贰伍)亩,已于2018年确权。确权登记工作后,仅领取到2018年度国家土地种植补贴款,之后长期克扣至今。经查询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承包方。发包方不得为承包方保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据此,崞阳镇政府的个别官员存在无故阻止粮食直补款的签字,经确权后,无故未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问题。家人在领取2019年国家粮食直补款时,被崞阳镇副镇长田建中告知;以所谓“上面有规定一户不能超过五十亩为由,无视已经生效的土地承包合同,开始长期扣押我家应得的国家粮食植补款。当家人请求出示或公示所谓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又以一概没有为由拒绝,并一再违法要求我家退让部分土地的合法权益,实属困惑、无奈,特向领导求助,一:崞阳镇镇政府的个别官员违反国家土地种植补贴款依据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自2019年以来长期克扣国家土地种植补贴款,侵害农民合法权益,请求按时足额发放;二:请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马上发放我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综合上述我家在2019—2022年期间多次上访,拨打12345市长热线反应后同意在2023年给解决,可到了2023年7月国家开始发放粮食直补款时,家里去签字被村里会计告知表上没有我家的名字说让去镇政府找书记问问什么情况,等到了镇里找到书记时,以土地超标,确权错误等各种不合理要求,执意要求我家放弃部分土地不合理要求实属困惑,还请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重视,并督促尽快给予办理。本人服役期间一直配属中纪委执行“两规”勤务,深知反应问题流程,如无法解决,不能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定当继续向上级领导反应,相关书证已做保护,如有需要可第一时间配合提供。 求助人:李义 联系电话 13581608200 时 间: 2024.01.14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4-01-22
回复内容
  收到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李义反映土地粮食直补五年没给能解决”的信件后,原平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前往阳镇南村进行调查,情况如下:2001年,李义一家五口随其父李德奎,从贵州省纳雍县张家湾镇迁入原平市阳镇南村落户,当时南村在1999年 已经完成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因为当时种地还收农业税及提留摊派,因此村内许多人不愿意耕种自己承包的部分土地。
  2001年至2006年期间,李义家陆续从南村村委会承揽耕种其他村民退回村委会的土地十块,共61亩左右。2018 年土地确权时,登记为74.25亩,并按该亩数为其发放了粮食直补款。之后,阳镇政府认为李义家所耕种的土地,是以其他形式承包的,不是以家庭形式承包的,并且李义家二轮土地承包时,尚未迁入阳镇南村村落户,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土地承包权资格。因此2019年将其直补款停发,直到2023年已经停发5年,且至今未给其颁发确权证书。
  本局认为该纠纷的关键是李义家是以何种方式取得所耕种土地的经营权,因此建议其走法律程序,到原平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或原平市人民法院进行认定。
                        原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