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4-10-14 | |
信件内容 | 领导你好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我想在村里租地种庄稼,想问一下在这方面有租地补助么?或者相应的优惠政策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4-10-22 |
回复内容 |
王杰: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2.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3.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4.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农地农用,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 通过和你电话沟通,国家有关的承包土地流转政策有以上内容,针对你的情况,没有明确的租地补助和相应的优惠政策,你可以再咨询一下你的属地忻府区相关部门有无补助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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