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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农业综合执法2019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0-12-23        大    中    小      来源:法制科

  2019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围绕部、省、市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精神,突出治假治劣、突出质量安全、突出纠纷协调、突出生态保护,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维护农民利益作为全年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全年共行政处罚立案9件,结案9件,其中:一般程序处罚案件6件,简易程序处罚案件3件。所涉种子4个,农药3个,肥料2个。总罚没款4万元。报送执法工作信息10条;调处涉农生产事故纠纷8件,补偿农户直接经济损失10多万元。未发生重大农资质量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了我市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现总结如下:

  一、积极推进农业行政执法改革,突出治假治劣,保障生产安全

  1、按照改革要求全面整合农业执法队伍,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农业执法机构全部挂牌,除河曲、宁武、定襄、五寨未明确编制外,其余各县市均已开始按照编制人数进行人员整合的工作。

  2、做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围绕“2019年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市农资打假工作整体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及《2019年忻州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春季农资打假专项督查行动的通知》,有序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夏季农资打假百日行动”“秋冬季农资打假行动”等专项治理行动,巡查农资门店14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92人次。配合植保站抽检农药18批次,配合种子管理站抽检种子23批次,合计抽检农资41批次。

  3、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咨询活动,在宣传周期间,把优质放心农资送到乡村,把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到户,把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传授给农民。向农户发放简明技术读本及各类明白纸2千多份,向农资经营单位发放各类禁限用名录100份。二是“?3.15”期间,参加市消协“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向市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农资产品辨假识劣的知识,悬挂“12316信息惠农家”横幅1条,现场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消费指南》、《“三品”知识宣传册》200余份。

  二、突出源头管理,保障质量安全

  一是开展农药经营主体清查。组织力量对主体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建立详细档案记录,资质条件不符要求的经销商责令限期整改,净化了农药市场秩序。二是严格农资批发环节产品备案审核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查进入我市销售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把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关,问题产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退回改正。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农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有效遏制了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主要有农资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贷查验制度、进销贷发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禁销禁限用高毒农药制度、过期未失效农药专柜销售制度等,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

  ??三、突出纠纷协调,保护农民利益

  高效处理投诉举报。坚持做到“有诉必接、接诉必复”,妥善处理涉农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农业生产事故的调处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矛盾扩大化,全年未发生群访、越级上访事件。全年调处农资质量纠纷8件,补偿农户直接经济损失10多万元。

  五、2020年重点工作初步规划

  (一)2月份,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2020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2020年全市农资打假工作,并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二)3月份,在“3·15”前组织开展以“放心农资下乡保障农产品安全”为主题的第十一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深入田间地头,传授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强化指导服务,帮助农民树立正确消费观念,提高农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3-6月份,一是组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农畜产品等方面开展执法督查。二是梳理并完善操作性强的自由裁量权基准,逐步建立起规范的自由裁量权标准,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三是全面实行“双随机”运行机制,组织开展市、县两级联合执法、交叉检查等活动。

  (四)6-9月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在“三夏”农资使用高峰期,要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运销大户等的检查力度,加强对农药、肥料、种子、兽药等农资产品的监督抽查,重点检测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药、兽药和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违禁成分,肥料的养分含量是否与标识相符等。

  (五)7月份,总结上半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六)9-12月份,一是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专项治理行动。在行动期间,要重点加强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兽药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违禁成分、肥料养分含量是否与标识相符等的监督抽查,加大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区域交界处的检查和监管力度;二是组织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每县参加评查的一般程序案件不少于1件;三是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平台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培训,推行“前置式”执法。

  (七)11-12月份,一是组织开展农业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二是总结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我市农资市场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农资市场秩序稳定、健康发展。但农业执法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亟待解决:农业执法监管范围广,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执法人员编制少,工作经费无保障,执法装备不完善,业务培训经费无着落,执法能力和水平与当前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不相适应。

  2、宣传力度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农资经营商直接向村一级布点销售,很大一部分农民没有掌握辨别假冒伪劣农资的基本知识,法律意识淡薄,对购买了假劣农资后如何追索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甚了解,以及农资经营者不建立经营档案,不开具有效售种凭证,致使广大农民群众购买到假劣农资后,追偿困难,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为此,规范经营行为、进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农民、经营户农业法律知识的培训,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