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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农业综合执法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时间:2020-12-23        大    中    小      来源:法制科

  2020年上半年在省农业厅、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队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整合执法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度,2019年3月,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我市印发了《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将市级水利局的渔政、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承担的畜牧兽医、生猪屠宰、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等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剥离,整合组建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19年11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方案,副处级建制,由市农业农村局管理,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种植业执法科、畜牧兽医执法科、忻府区执法一分队、忻府区执法队二分队。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7名,设队长一名(副处级),副队长两名(正科级)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上半年根据农业部“春雷”行动和省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积极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渔政亮剑行动。我们把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整治对渔业资源环境破坏大、社会反应强烈的违规违法行为作为部门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内在要求,切实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制定了《2020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雷”行动的通知》《忻州市“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收到了阶段性的成果,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农资打假行动不仅是经济领域的工作任务,同时也是一项保证粮食丰收,农民致富的一项政治任务,更是密切党群、干群联系的民心工程,因此,我们始终把农资打假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今年农业部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雷”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我局迅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求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二)加强农资打假执法宣传力度。深入田间地头,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深入乡村农户,走进田间地头,组织现场宣传咨询、创新农资打假宣传形式、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把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传授给农民,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到农户,把优质放心农资送到乡村,在3月15日上午,忻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借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东风,在张文秀队长的带领下到忻府区三角道农资批发市场进行农资打假宣传活动,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念,提高科学使用农资能力,增强农民维权意识和农资企业守法诚信意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专家现场讲解如何辨别假劣种子、真假化肥、伪劣农药等基本知识,农资门店窗口张贴宣传识别假劣农资的宣传画,让更多的老百姓掌握识别假劣农资的知识。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抖音、快手等媒体进行农资打假宣传报道,做好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系列宣传,公布农资打假查办案件及工作情况,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进行曝光,震慑违法行为。

  (三)组织开展农资市场集中整治。

  1、 加大生产源头监管。我局各监管责任部门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进行了审查,严格农资备案审查。审查和备案信息及时通报了行政执法队,做到了信息共享,监罚合力。加强了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农资市场监督检查。

  2、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结合农资市场实际,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在持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基础上,狠抓重点品种监管。种子:以杂交玉米、杂粮、蔬菜种子等为重点,检查主体备案、经营档案、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品种审定和登记、品种权许可等情况,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农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农药、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添加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肥料:重点查处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肥料产品、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等违法行为。兽药(鱼药):重点查处兽药违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打击饲料中违法添加兽药、掺假使假、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农机(具):以农机经销商和维修网点为重点对象,着力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配件等行为。渔政以保障渔业绿色发展为引领,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以整治对渔业资源环境破坏大、社会反应强烈的违规违法行为为重点,突出关键领域,强化问题导向,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渔区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保护渔民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助推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截至目前,全市执法队共巡查检查农资门店和经营企业1198次,出动 3146人次,检查了 1198家门店、企业,整顿市场452次,发现问题线索61个,立案20起,办结案件13起。规范了农资市场,让老百姓买到“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

  (四)、坚持标本兼治,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我们把打击假劣农资工作作为架设农业部门为农服务的桥梁和纽带,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在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同时,努力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1、行业自律、市场准入,注重源头防范。

  让商户签订农资质量公开承诺,确保销售产品质量合格,做好售后服务,促进农资市场良性发展。在严格农资产品生产主体资质审查的基础上,前移关口,突出源头治理,对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加强证后监管,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对所经销的农资产品进行跟踪监督和监测。实行了农资产品登记备案制度,督促其在销售之前必须到各县农业农村局登记备案,同时检查产品的合法性和推广使用的合理性,防止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流入市场,规范市场运作。

  2、倡导诚信,树立品牌意识。

  对全市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初步建立了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情况、消费者投诉状况、社会公众评价等信息,建立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引导各类农资经营单位进一步增强守法诚信意识,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评出一批忻州市农资诚信经营单位,倡导其合法守法诚信经营。

  三、农资打假工作实效。

  市执法队根据《2020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雷”行动的通知》指导各县开展了对农资市场的整治行动,并对忻府区市场进行不留死角的“拉网式”检查,通过半年的集中整治,全市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遏制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保障了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秋收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存在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

  (三)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

  (四)农资监管的经费投入不足,装备落后,经费不足,市执法队只有一台车,其他执法装备有的落后,有的根本没有,人员培训跟不上,不利于有效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执法工作经常化,确保农业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要以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为重点,不断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把执法任务、权限、程序及应承担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执法范畴和执法人员,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实行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要以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为主要内容,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要健全公示制度,实行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办案结果“四公开”。要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告制度、执法案件统计制度、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如何,关系到农业执法的水平、力度、成效和形象。因此,要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和知识更新,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日常管理的范围,通过采取分层次逐级培训、专业法规对口培训和相关法律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忻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