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6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产业办
一、政策内容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2】16号)精神,主要对我市改扩建7个奶牛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和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资金支持,提升标准化、智能化、信息 化水平。每个主体40万元,总资金280万元。主要用于奶牛场基础设施设各的建设和改造升级,提升挤奶、加工、防疫、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的标准化水平;用于棚圈建设、发酵卧床,粪污处理设备、TMR日粮车购置,支持奶牛场饲草料加工、贮存设施建设和设各购置,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用于奶牛场智能化、物联网、信息化改造, 支持开展“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和“兽药减量化行动”,实现规模牛场提档升级。
二、享受主体
实施主体为存栏奶牛100头以上,牛场管理规范,具有发展潜能的养殖主体;优先支持已经开展了奶牛生产性能测定的养殖主体;优先支持老旧养殖场(小 区)改造后达到标准规模养殖场。
三、办理部门
忻府区、定襄、繁峙县、河曲县畜牧管理部门
四、申请途径
符合条件的奶牛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和奶牛规模养殖场申报,县级审核确定。
五、申请材料
养殖用地备案、环评登记表、畜禽养殖备案表、动物防疫合格证、营业执照、项目实施方案
六、政策依据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2】16号)
七、市级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责任部门:忻州市农业农村局
分管领导:戴永胜
责任科室:畜牧与渔业科
责 任 人:帖雪敏
联系电话:0350-3030779